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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树立“集美公司”良好的服务形象,让消费者自由购物,享受满意服务,本公司实行售后服务的“五个为主”和“不满意就退货”的服务承诺,具体如下:
一、五个为主:
可管可不管的、以管为主;可修可不修的、以修为主;可换可不换的、以换为主;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;可收费可不收费的、以不收费为主。
注:凡购买集美公司产品的、都可享受以上待遇。
二、不满意就退货
1、本公司与消费者自签订《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》之日起,七日内不满意即可退货。
2、本公司未将商品为消费者运输安装到位的,本公司退还全额订金。
3、本公司已将已将商品为消费者运输安装到位的,以就近原则消费者把货物送到四环路内经营者指定地点,本公司退还全款或协商由本公司运回、消费者承担适当费用(包装打开的要扣除包装费用)。
注:消费者所购产品属下列情况之一的、不享受本规定:
1、消费者自行设计、与售货样品不一样的。
2、消费者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有污渍的。
3、消费者购买的特价产品、或馆内现货处理的。
4、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、按约定执行。
5、超出此承诺范围,按北京市关于家具产品修理、换货、退货的责任规定及相关法规办理。
北京市榆垡集美家具有限责任公司